一•管仲之後,誰可接任

西元前645年,春秋時代齊國的執政者,管仲、鮑叔牙、隰朋,先後謝世。這之前40年間,管仲相齊,人盡其才,物盡其用,輔佐齊桓公(姜小白)稱霸。
管仲臨死,小白前去探望,他問管仲,「你百年之後,誰可接替大任?開方可以嗎?」管仲不答。小白續問:「豎刁可以嗎?易牙可以嗎?」但是,管仲卻說:「唯隰朋可擔重任」。不幸的是,管仲撒手西歸,鮑叔牙與隰朋也相繼去世。齊國從此留下了人事空洞,直接成為齊國霸業沒落的預兆。

二•姜小白破壞了制度

管仲等三人先後謝世後,姜小白徹底放縱了,破壞了管仲立下的諸多典章制度,他不顧管仲的反對,任用了開方、豎刁、易牙,並且放任庶出公子結黨營私,結果在西元前643年,由姜小白提拔的三個人,卻公然造反了。此時的姜小白,是易牙控制了他的飲食起居,豎刁左右了他的前宮後院,開方把持了政府對外窗口,他成了這三個大臣的傀儡。
可議的是就算姜小白執政超過40年,年老昏庸,上層大臣施政不圖正途,無法導正,難道中高階幹部也都昏庸了嗎?就歷史背景揆其原因大約有下列理由:

1•姜小白忽視了對下一代接班人的提前培養和準備。40年間由管仲掌理國政,但未發掘儲備人才,以致人才斷層。

2•立儲不明。組織內部未依法定程序辦理,以致不能公告周知。管仲在世時,齊桓公因無嫡子,遂立庶出之鄭姫的兒子公子昭為接班人,但只委託宋襄公照顧,立儲不明,反而引起爭擾。

3•廢長立幼,庶出之子均不服,公子昭非庶出兒子中年齡最長者,直接導致大兒子無虧的叛亂。

4•組織機能在姜小白強力執政下,中下層僚屬失去了監督與約束的力量,尤其管仲等三大臣去世後,得勢的開方等三大臣已無能力面對強勢領導人,而姜小白卻因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。陪伴姜小白創業而未離退的元老重臣,也未敢冒死進諫。
最後開方等三大臣軟禁了姜小白,以至於死後若干天,才被人發現。一代霸主,生前榮耀之極,死後乏人收屍,可悲!可嘆!

三•歷史事件的啓示

就企業經營來講,每一階層培養接班人,都是人力資源部門應盡的責任。尤其是企業接班人更應審慎選拔,然後循序漸進,按步就班,培養接班人的專業能力和領導、管理能力。管仲相齊40年期間未能培養二代接班人,有虧職守,況且他只推薦隰朋乙人,表示其對中層主管亦未認真選拔試用,導致相位無適當人才接任。
法制不等於法治,管仲去世後,姜小白破壞了組織制度與法規,使得管仲建立的法規制度被破壞,喪失導正政務的功能,也因此促致開方等三大臣的違法犯紀,終致軟禁領導人。
齊國已成霸業,宛如已是大公司,須以企業文化規範全體員工的舉直行為,但姜小白忽視組織機能的三公原則,公平、公正、公開,一切透明化,才能使得公司治理發揮效果。因此在立儲方面未在組織內部形成共識與承認,遂引發庶出諸子的叛亂。
尤其是在強勢領導人主政40年以上,官員幹部沈迷在過往繁榮而疏忽管理上的漏洞,一旦危機徵兆發現時,也難以防範並採取因應對策了。

綜上,對企業經營來講:
1•在企業經營上應有培養兩代接班人的計劃並實際付諸實施。
2•在企業組織內部每一部門主管都應培訓三位未來接班人員,以供選擇任用。
3•對企業來講,培訓同仁是企業的核心價值之一,不容敷衍了事。
4•組織機能的發揮力量,其前提是主管要有傾聽的習慣與認知、保持開放的態度,才不會自閉,組織儘可能扁平化,維持流程暢通,同時設立提案制度,期使內部作業遵行法規,並建立創新機能。
5•對於主管或職員,若發現有了雙面人,多面人,玩辦公室政治的人,或是老是抱持負面心態的人,還有玩世不恭的人,應該立即採取退場機制,以防組織機能喪失成長力量。
6•在發掘、培養人才方面,有關評量重點應由IQ、EQ,解決問題的能力,強化到潛力的發現。因為面對多變、不確定、複雜又混亂不明的經營環境,擁有學習新技能能力者,當是培養接班人的首選。

從齊桓公的霸業沒落,令人高度注意接班人的選拔與養成,而組織內部徒法不足以自行,法制不一定等同法治,當是領導人應予重視的課題。

參考資料:春秋戰國的那些CEO們,楊關三,海鴿文化出版圖書有限公司,2012•08•01•一版一刷

2014•06•24•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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